院属各系部、处室:
根据省高工委下发的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“两创两争”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豫高发[2020]38号)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文明教师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条件
1.评选范围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员工,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、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。
2.评选标准
参照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“两创两争”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附件1中文明教师评选标准。
二、名额分配
上级分配推荐名额:6人
文明教师推荐比例按10%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机电工程系、电子信息工程系、文化艺术系、经济贸易系及中专部按10%比例推荐人员中,其中1人为直接推荐上报人员,其余推荐人员参与民主评议。
2.各系部直接推荐人员确定后,需公示3个工作日,群众无异议后,于6月10日前将直接推荐及推荐人员统一报送人事处(公示单及推荐报告,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)。
3.人事处将推荐的文明教师人选汇总后,纪委监察处负责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审核推荐人员评选资格,统一组织民主评议,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,根据票数高低现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公示3工作日。
参与评议人员(人数):各系部、处室(2人)正副职。
4.要求:各系部、处室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根据文件精神,择优推荐人选。
三、报送材料及时间
公示结束后,通知文明教师人选根据文件要求,将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人事处,人事处、纪委监察处负责审验相关材料,6月15日前报送上级部门。
2020年6月3日